日前,深圳徐小姐的苹果手机在湖南被盗,经定位发现手机在广州一个维修部,较真儿的徐小姐坐高铁直奔广州,不料却被当地派出所告知“没有管辖权,需要湖南警方发函”;徐小姐联系湖南警方后,又被告知“跨省程序繁琐,发函有难度”。明知自己的手机就在那里,却偏偏追不回来。
无独有偶,西安令小姐的苹果手机也被盗,经定位手机在北京,幸运的是当地派出所两位民警不辞劳苦,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辗转2400公里到京追回了手机。
对于被转移到外地的被盗手机,办案民警该不该管?“千里追手机”办案成本高昂;跨地区的警务合作又程序繁琐。
从道德层面说,我们的社会倡导“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从法律层面说,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公正是司法的第一目标,其次才是效率和成本。所以,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方面,无论所维护的利益是大是小,无论要付出的司法成本有多大,都要把追求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也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做到“执法为民”、“司法为民”,做到“权为民所用、利为民所谋”。
但同时,如何提高司法效率、降低司法成本则是我们该考虑解决的问题。“千里追手机”之所以备受关注,就是因为其发生几率低,超出了大众的正常期望。能否寻求一种更加高效的替代方式,让追回手机变得高效而又“正常”?在实践中,异地警务协作机制尚不完善,没有委托函当地派出所就不予受理,虽符合现实规定却令人难以接受。跨地区警务协作程序复杂、耗时长,甚至让办案民警望而生畏、试图推诿……可见,异地警务协作机制的制度缺陷,才是影响此类案件办案效率的最大障碍。
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频繁,需要跨地区警务合作的情况不在少数,亟须完善异地警务协作机制。一方面,要进一步简化异地警务协作的程序,规范相关文书,实现全国警力资源共享;另一方面,要从体制机制上鼓励跨地区协作的积极性和及时性,建立起快速、高效的跨区域警力联动机制。而这不仅适用于追回被盗手机等物品,也应当适用于广泛的警务协作范围;不仅应适用于跨地区的警务协作,还应当扩展至司法机关之间的司法协作。只有如此,才能让“被盗手机”不再难以追回。